广州作为全国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正在探索出台多项新政,加快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昨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同时《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下称试点方案)也正式印发实施。会议要求,今年各区都要选定1~2个项目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鼓励历史建筑变身民宿、咖啡馆等,研究资金补贴和奖励的相关措施。
成立领导小组 各区选取1~2个试点项目
去年12月,广州被选为全国第一批10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试点城市用1年时间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本次动员大会提出,试点工作最终将形成两个“一”成果——活化一批历史建筑,形成国内领先、国际水准的精品;形成一套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政策措施。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红卫在动员大会上指出,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数量多、分布广,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保护和利用好历史建筑,对于提升城市品质、延续城市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试点方案,成立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下设的专项工作机构,统筹领导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由广州市市长温国辉和副市长马文田分别出任组长和副组长。此外,各区也要结合试点项目成立项目指挥部,由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由区更新或建设部门作为实施主体。
会议要求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在区更新、建设、文物、 代建部门以及企业或个人正在开展或计划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工业遗产、南粤古驿道广州段和城市更新项目中选取1~2处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并于4月底前审定全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专项工作中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的,应优先安排经费。
此外,还分别成立试点项目规划设计委员会、建设监管委员会和公众参与指导委员会,负责规划、建筑方案的审核,建设施工监管及公众参与咨询。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力量,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确保试点项目在设计、建设实施以及公众参与等环节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的目标。
讲好广州故事 建“广州记忆”数字平台
在本次试点工作中,将完成后续批次历史建筑的认定。在已经认定第一、二、 三批共566处历史建筑的基础上,将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推荐的历史建筑线索分成第四、五、六批,在2018年完成申报认定工作。将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成果中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预保护对象,分批认定为传统风貌建筑。对新公布认定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完成挂牌工作。完善保护标志牌,增设详细信息网络查询链接功能,实现“虚拟—实物” 相结合的保护信息展示。
试点方案提出,要初步建立“广州记忆”数字平台。多渠道挖掘历史建筑故事,开展历史建筑城市记忆梳理和资源整合,塑造广州历史建筑记忆文化旅游品牌,初步建立广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网络展示平台。推进7条“最广州”历史文化旅游步径的建设,串联形成一批“既能喝凉茶、又能叹咖啡”的优秀文化景点、旅游特色区,讲好广州故事,展示广州魅力。率先策划建成一条历史文化旅游步径。
同时,还将建设南粤古驿道广州段。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今年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选取与保护利用工作计划, 推进南粤古驿道从化古道重点线路的保护和修复利用工作,包括古驿道资源普查,重点线路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古驿道本体和相关遗存修复、标识系统安装、出入口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出台激励政策 探索私有历史建筑收购置换
2013年起至今,广州市已成功开展86处私人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本次试点方案继续支持历史建筑修缮工作。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今年将制定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办法及历史建筑修缮工程造价标准,并推荐一批专业的“工匠团队”“工匠个人”及优秀企业供市场选择。
针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中遇到的问题,本次试点工作也有望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试点方案提出:探索开发地块内的历史建筑作为公共设施使用的,可不计入规划设计条件的容积率;支持工业遗产类历史建筑在室内合理增加建筑面积;理顺房地产征拆过程中历史建筑产权归属关系;探索采用收购、产权置换的方式,对非国有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探索安排宅基地指标用于农村非国有历史建筑的置换。
推进国有历史建筑腾迁工作,鼓励成片保护活化利用。探索产权不清晰的历史建筑,其保护责任人可作为实施主体依程序申请修缮。提出适应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消防安全要求,指导建设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鼓励历史建筑按不低于改造前建筑消防标准进行保护利用。
活化工业遗产 形成第一批35处工业遗产名单
鼓励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如位于荔湾区的诚志堂货仓原本是与太古仓同时代的百年货仓,现已被改造为幼儿园。方案提出,支持通过开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咖啡馆、特色餐饮和民宿等方式,多功能利用历史建筑。研究资金补贴和奖励的相关措施,研究制定商事登记的相关政策。
试点方案强调,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精品项目打造。市国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现有的历史建筑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工业遗产。将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文化遗产普查线索中,已经整理形成广州市第一批工业遗产名单,共35处,包含协同和机器厂、大元帅府旧址等。接下来将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项目,总结工业遗产活化利用过程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